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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周后,收到法院传票。
苏悦撤诉了,但检察院起诉了。
职务侵占,金额巨大。
作为前夫,我被通知出庭作证。
李强知道后问我:“你去吗?”
“去。”
开庭那天,我第一次见到苏悦穿囚服。
她瘦得脱了相,头发也白了。
看见我时,她眼神复杂,张嘴想说什么,被法警按住了。
我作证时,把她隐瞒年终奖、转移财产的事说了一遍。
检察官问:“您知道她职务侵占的事吗?”
“不知道。”
“您和她离婚的原因是什么?”
“她骗我。”
法庭上很安静。
苏悦低着头,没看我。
宣判那天我没去。
李强去了,回来告诉我:八年。
八年。
我在家算了算,八年出来,她五十了。
晚上李强来我家吃饭,喝了点酒,他问:“川子,你恨她吗?”
我想了想。
“不恨。”
“那是什么?”
“算了。”
他点点头,不再问。
那晚他走后,我一个人坐在窗前。
手机响了,陌生号码。
接起来,是苏悦她妈。
“沈川!”她声音沙哑,“你满意了?悦悦被判了!八年!你满意了!”
我没说话。
“都是你害的!你这个扫把星!不得好死!”
我挂了电话,拉黑。
关机,睡觉。
第二天醒来,阳光很好。
我起床,洗漱,吃早饭。
然后出门,去金店。
柜员看见我,笑了:“陈先生又来?”
“今天不买。”我说,“卖。”
他愣住:“卖?”
“嗯。最近金价高,出一点。”
他带我进贵宾室,叫来经理。
经理是个中年男人,很专业:“陈先生想卖多少?”
“一千克。”
“好的,我看看今天的回收价。”他查了查,
“四百七十五一克,一千克四十七万五。”
“可以。”
我去银行取了一千克金条,十块,每块一百克。
经理验货,过火,称重。
“没问题,款项马上打到您卡上。”
半小时后,手机响了:到账四十七万五。
我走出金店,阳光有点刺眼。
接下来三个月,我陆续卖了三千克金条。
每次卖一点,价格高就卖。
卡里余额从一百万涨到两百多万。
加上卖金条的钱,快三百万了。
李强问我:“你打算一直卖下去?”
“看情况。”
“然后呢?”
“然后?”我看着窗外,“然后过日子。”
他笑了:“你这话说的,跟老太太似的。”
“本来就是过日子。”我说,“踏踏实实的日子。”
十一月,金价涨到五百。
我又卖了一千克。
这次卖了五十万整。
卡里余额突破三百万。
我算了算,保险柜里还剩七点二千克金条。
按五百算,三百六十万。
加上卡里的,六百多万。
够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