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她站在被告席。
头发乱糟糟的。
指甲上的美甲掉的七零八落。
眼圈是黑的。
检察官念到她伪造照片那一段。
处理过的图都被投在大屏幕上。
她发在群里的文案都被念出。
最后是那段录音。
播放了视频的音轨。
林曼的声音。
“跪下来磕三个响头。”
“再学三声狗叫。”
“我就退你三千块。”
“当赏你的。”
法庭里没有人说话。
法官看着林曼。
“被告人,你还有什么要说的?”
林曼站起来。
“那些钱是她欠我的!”
“三年前她借我五十万就是为了控制我!”
“她一直看不起我!”
“她才是坏人!”
法官敲了敲法槌。
“被告人。”
“你所说的五十万借款,经查证。”
“是你向被害人借的。”
“不是被害人借你的。”
“欠条原件已作为证据提交。”
“你至今未归还。”
林曼愣住了。
“那个欠条那个欠条她还留着?”
“那是三年前的事了”
“法律没有规定三年前的债务可以不还。”
法官说。
“被害人已另行提起民事诉讼。”
“追讨五十万借款及利息。”
林曼的腿软了。
她扶着被告席的栏杆。
“我没有钱”
“我真的没有钱了”
宣判。
王伟。
敲诈勒索罪、伪造证据罪、故意毁坏财物罪、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。
数罪并罚。
有期徒刑六年。
罚金十五万。
林曼。
诽谤罪、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、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。
数罪并罚。
有期徒刑三年两个月。
罚金八万。
另附民事赔偿判决。
退还协议外的五十万借款及利息。
王伟瘫了。
“我上诉!我要上诉!”
法警架着他从侧门带走。
经过林曼身边时喊了一声。
“老婆!”
林曼没有看他。
她低着头。
全身都在抖。
三年前的雨夜。
她跪在巷子口。
浑身湿透。
眼泪糊了一脸。
她拽着我的裤腿说。
“求求你苏茜。”
“你是我最好的朋友。”
“我以后当牛做马报答你。”
我卖了老房子。
五十万。
一分不少的给了她。
三年后。
我最落魄时。
扒光了我的尊严。
踩碎了我的伤疤。
想让我跪在地上学狗叫。
现在她站在被告席。
跟三年前一样狼狈。
区别是,三年前有人伸手拉了她。
这一次没有。
法警带着林曼出去。
她走过我面前时停了一下。
“苏茜。”
我看着她。
“你满意了吧。”
她的声音沙哑。
我没有回答。
她被法警带走了。
我走出法院。
站在台阶上。
掏出手机。
打开了林曼的道歉视频。
评论区最新一条。
“判了判了。”
“老板娘喜提三年免费食宿。”
“她老公六年。”
“这对夫妻真是整整齐齐。”
我关掉手机。
装回口袋。
然后走下台阶。
一步一步的。
走进阳光里。
(全文完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