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董事长阁下看到我这个样子是不是有些吃惊啊?”老诺兰一开口就露出好几颗焦黄色的牙齿来,方杰觉得对方要是戴上一个眼罩,出演“加勒比”海盗应该是不用再化妆什么的了,基本上是本色演出了。
不过让方杰有些蛋疼的就是,欧洲人好像将“董事长”这个头衔当成了一个爵位或者是身份头衔,可明明就不是啊。
明明感觉蛋疼,可这疼就是他自己造成的,方杰觉的自己也很绝望就是了,现在改口显然是不行的,集团几万人就不说了,特么的南都吕宋还有满剌加这些地盘上可是几十万人啊,你让方杰怎么跟人家说呢,总不能说因为董事长蛋疼,所以今后不叫董事长了,叫总裁?
方杰真的很担心,大家会被“总裁”跟“自裁”这两个词联系起来,到那个时候,暗地里会不会有人说,总裁的意思就是“总是让干得不好的人自裁?”
如果真是这样的话方杰不知道自己该怎么说了,nima我又不是倭国人,总是让干得不好的人自裁是个什么鬼?那是鬼子才喜欢干的事情好不好,老子喜欢让干得不好的人滚蛋,滚蛋比切肚皮好看多了,而且还不用清洗地板好不好?
恍惚间方杰脑海里闪过诸多念头,难怪人家都说世界上最快的不是光,而是脑子里的操蛋。
“欢迎大公爵阁下,唔,一看到大公爵阁下这个样子,我就理解诺兰了。”
诺兰是诺兰,不能叫做大公爵,而大公爵就是大公爵,私底下可以叫他一声老诺兰。事实上老诺兰还真是喜欢别人叫他老诺兰,因为这样叫有种抬举他儿子的感觉,虽然在老诺兰口中,独子诺兰压根就是个不争气的家伙,但终归是自己的独子不是?哪天他老诺兰嗝屁了,这诺大的家业还不是只有给那个不争气的儿子?
所以嘛,叫他“老诺兰”就表示认可了他儿子,得,幸亏方杰不知道老诺兰心中这个逻辑,否则他指定要问老诺兰,究竟是谁给你的勇气让你觉得诺兰这小子还有救的?
像老诺兰这样的人,其实更习惯的就是快言快语了,毕竟荷兰的情况不同于欧洲其他国家,人家的大部分区域如今都还处在战争当中,人的想法也就截然不同了,啥事情都讲究一个速战速决,谁有那么多闲工夫来磨蹭的?
“我今天来主要是想说两个事情,第一个就是我们双方的合作,我那个不成器的儿子这次倒是给我牵了一根好线,这么说吧,凡是你跟英格兰人合作的项目我都有兴趣,没有合作的项目我同样有兴趣,只要我不吃亏就行。”
方杰点点头,这老诺兰有意思啊,眼光恐怕是比拉莎的那位姐姐还要长远一些,不然怎么会一上来就如此光棍?证明人家看重的根本不是眼前的利益,而是这些合作项目带来的技术上的进步,这才是最重要的。
“第二件事情嘛,就是我听说,古娜那个姑娘的家长是你?”